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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消保委推广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更新时间:2020-09-16 17:01:00 来源: 点击次数23053次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行业内广泛推广使用,规范电子产品维修服务,2020年9月16日,保定市消保委决定联合保定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管处召开了推广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座谈会。座谈会目的旨在通过推广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强行业自律,减少消费纠纷,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和谐消费。
《京津冀地区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制定,2019年8月发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参加座谈会的单位有生产企业的代表:HUAWEI、海尔、创维、长虹;部分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网点代表;销售电子产品的商业企业代表:保定商场、保百广场、保百大楼、时代商厦、钟楼商厦、北国商城、先天下广场、亚太通信、保定移动、保定电信、保定联通。
市局网监处解读合同文本
座谈会上,保定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管处解读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并就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发表意见和建议。
参加会议的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维修服务经营者就贯彻落实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发表了看法,一致表示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范围准确、权利义务明晰,维护了电子产品维修市场秩序,填补了三包期外的产品维修无规范的空白,为营造公平、诚信的环境,减少合同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推广使用非常必要。
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维修服务代表发言
保定市消保委就规范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参会代表签名